地表水(Surface Water)指存在于地球表面,暴露于大气的动态与静态水体总称,亦称“陆地水”,主要包括河流、湖泊、沼泽、冰川、冰盖等液态与固态水体。作为人类生活用水和各国水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地表水通过降水、冰川融水、地下水渗出等方式补给,形成全球水循环的关键环节。据估算,全球地表水总量约为14亿立方千米,其中河流径流量每年达43.5万亿立方米,冰川径流量2.3万亿立方米,占入海总径流量的94.7%。
别名:
陆地水主要水体类型:
河流、湖泊、沼泽、冰川、冰盖等动态水量表现形式:
河流径流和冰川径流静态水量表示方式:
各种水体的储水量全球储量:
24254万亿立方米,占全球水总储量的1.75%全球水循环作用:
每年有43.5万亿立方米河流径流和2.3万亿立方米冰川径流流入海洋,占入海总量47万亿立方米的94.7%;内流区域每年产生河流径流1.0万亿立方米,汇入内陆湖泊后消耗于蒸发地表水,是指存在于陆地表面上的动态水和静态水的总称,也被称为“陆地水”。它涵盖了各种液态和固态的水体,是地球上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产生活以及生态系统的稳定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形成原因
地表水主要是由经年累月自然的降水和下雪累积而成。这些降水一部分自然地流失到海洋,一部分经由蒸发消逝,还有一部分会渗流至地下。虽然任何地表水系统的自然水来源仅来自于该集水区的降水,但仍有诸多因素影响此系统中的总水量多寡。这些因素包括湖泊、湿地、水库的蓄水量,土壤的渗流性,以及此集水区中地表径流之特性等。同时,人类活动对这些特性有着重大影响。例如,人类为了增加存水量而兴建水库,为了减少存水量而放光湿地的水分;人类的开垦活动以及兴建沟渠则增加径流的水量与强度。
载体类型
河流
河流是地表水的重要载体之一,分布较为广泛。其水量更新快,便于取用,历来就是人类开发利用的主要水源。一个地区的地表水资源条件,通常用河流径流量来表示。
- 影响因素:河流径流量除了直接受降水的影响外,地形、地质、土壤、植被等下垫面因素对径流也有明显的影响。雨水、冰雪融水通过地表或地下补给河流,其中地下水补给河流部分叫做基流,水量较为稳定,水质一般良好,对供水有重要价值。
- 中国河流情况:中国大小河流的总长度约为42万公里,径流总量达27115亿立方米,占全世界径流量的5.8%。不过,中国河流地区分布很不均匀,全国径流总量的96%都集中在外流流域,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64%,内陆流域仅占4%,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36%。冬季是中国河川径流枯水季节,夏季则丰水季节,这部分水量是比较容易开发利用的地表水资源。但汛期洪水难以直接利用,需要修建水库调节。
冰川
极地冰川和冰盖由于开采难度大,难以大量开采利用,但中低纬度的高山冰川则是比较重要的水资源。高山冰川如同“固体水库”,储存固态降水,泄放冰雪融水,对河流有补给调节作用,能使河流的年径流变化比较稳定。
- 中国冰川情况:中国的冰川都是山岳冰川,可分为大陆性冰川与海洋性冰川两大类,其中大陆性冰川约占全国冰川面积的80%以上。中国冰川分布于西北、西南地区河流的源头,总面积约56500平方公里,总储量约5万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冰川融水量550亿立方米。冰川融水是中国西北内陆河的水源之一,具有干旱年多水,湿润年少水的特点,对农业生产十分有利。
湖泊
湖泊和水库是蓄存、调节径流的水体,不过其更新缓慢。
- 不同类型湖泊情况:内陆湖多为咸水湖,对农业供水意义不大,但蕴藏有矿物资源;外流湖和人工水库有调节径流、净化河水和养殖水产的作用,能提高河流径流的综合利用程度。
- 中国湖泊情况:中国湖泊分布很不均匀,总面积约74280平方公里(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2800余个),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长江中下游和淮河下游,其中淡水湖泊的面积为3.6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5%左右。此外,中国还先后兴建了人工湖泊和各种类型水库共计8.6万余座。中国湖泊总储水量约7330亿立方米,其中淡水储量占30%。随着人类活动的增加,干旱地区的一些湖泊面临退缩、干涸的危险,经济发达地区的湖泊存在盲目围垦和湖水污染的问题。
沼泽
沼泽是一种独特的水体,是一些生长喜湿植物的过湿地区。中国沼泽的分布很广,仅泥炭沼泽和潜育沼泽两类面积即达11.3万余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东北三江平原、嫩江平原的低洼处以及黄河上游和沿海的一些地带。中国大部分沼泽分布于低平而丰水的地段,土壤潜在肥力高,是中国进一步扩大耕地面积的重要对象。

联合运用
为促进一个流域、地区或灌区的水资源供需平衡,需要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合理的统一开发利用和管理。在农田灌溉中,联合运用的主要形式是井渠结合。
- 具体联合形式:有些地区兴建了大规模的引水、调水工程,与原有的井灌区联成一个系统;而在一些大型自流灌区,由于地表水资源不足,又在灌区进行机井建设。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中央河谷、巴基斯坦的印度河平原、印度的恒河平原和中国的黄淮海平原,都是大面积地表水和地下水联合运用的地区。
- 联合运用目的
- 调蓄地表径流:利用含水层的蓄水功能,蓄存丰水时期的多余地表水量,供枯水时期使用。
- 改善地下水质:调蓄地表径流水量,对含盐量较高的地下水可以起到稀释作用。巴基斯坦和以色列的一些灌区,曾采用这样的方法减少地下水的含盐量。中国黄淮海平原的黑龙港地区,对浅层矿化地下水也进行过“抽咸换淡”。在荷兰,还把夏天温度较高的水回灌地下,到冬天抽出灌溉对水温要求较高的温室花卉和蔬菜。
- 调控地下水位:大型水库和灌区的兴建,增加了对地下水的补给,引起地下水位升高,导致灌溉土地渍涝和次生盐碱化。在这些地区,开采利用地下水可降低地下水位,配合地面排水,进行旱、涝、盐碱综合治理;但地下水超量开采会引起地下水位下降,使水井建设费用和抽水费用增加。长期超采会形成大面积地下水位降落漏斗,招致地面沉陷和滨海地区海水入侵等危害。在这种情况下可引进地表水,以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并对地下水进行回灌,以调控地下水位。
- 管理措施:在管理中,应对地表水的引用,含水层抽水和回灌进行合理调度,达到灌溉水源的优化利用。在运用管理中还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包括行政措施,即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集中统一管理;法律措施,即对用户分配一定的抽水定额;经济措施,即合理计收地表水和地下水灌溉水费。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988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其主要内容有:
- 调整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必须遵守水法。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 明确水资源所有权:水资源属于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
- 管理手段:通过征收水费和水资源费等经济手段加强对水资源利用的管理。
- 防汛抗洪规定:加强政府对防汛抗洪工作的领导,规定了防汛指挥机构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的措施。
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国家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加强地表水环境管理,防治水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相关部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2年6月1日开始实施。标准名称、编号: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 2002)。
地下水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制定了《地下水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已经2021年9月15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统计数据
质量排名
- 2019年5月7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一季度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前5位的城市为:雅安、来宾、云浮、金昌、梧州。排名后5位的城市(倒1至倒5)为:吕梁、营口、邢台、辽源、晋中。四平、长春、中山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吕梁、营口、朔州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差。
- 2025年3月,记者从水利部了解到,中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河湖面貌发生历史性改善。2024年,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90.4%,较2016年河长制实施前提升了22.6个百分点,长江干流连续5年、黄河干流连续3年全线水质稳定保持Ⅱ类。
统计数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全年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7.9%,Ⅳ类断面比例为9.7%,Ⅴ类断面比例为1.7%,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
-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五年,全国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由67.9%上升到87.9%。
- 2024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9.4%,Ⅳ类断面比例为8.4%,Ⅴ类断面比例为1.5%,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
- 2024年10月26日上午,2024年中国生态经济建设武汉论坛,有嘉宾援引数据表示:2023年,全国地表水体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9.4%,比十年前提高了25.3个百分点。
- 2025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4年,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0.4%,Ⅳ类断面比例为7.8%,Ⅴ类断面比例为1.2%,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6%。
- 2025年3月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上介绍,2024年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超90%。
发展情况
2025年3月,《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25年,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生态环境部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 - Ⅲ类)断面比例为90.4%,首次超过90%,这表明我国在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仍需持续努力,进一步提升地表水质量,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